第七公司榆林高新区****
发布日期: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名称: | 第七公司榆林高新区**** |
公示期: | **** ~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公司: | 点击登录查看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话: | ****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公示内容: | 榆林市瑞兴隆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含税总价为****.36元,不含税总价为****.12元。 1.付款方式: 关于工程货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按 月 进行进度预结算,按 季度 进行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进度预结算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甲乙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180 日内支付到 95 %,剩余 5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 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调价方式为以双方签订的认价单为准,波动在±5%(含±5%)以内的不予调价,超出±5%以外的部分予以调整 。调整价格的,需经甲方签名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3.结算标准:以实际发生供应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4.单价为不含税到场单价,税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为3%)。 5.质量确保为合格产品,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环境各项国家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