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因工作需要,现对全院计量设备检测服务征集相关资料,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来我院审核登记。
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检测资质,计量检定人员具备计量师资格,实施现场检测时,检测过程不能影响医院医疗工作(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签发的法定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签发(CNAS)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CMA)认定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提供拟投入医院计量检测项目服务的不少于8人计量检定人员计量师资格证复印件;
供应商需具备有独立完成和满足“2025年计量设备检测技术要求明细表” 附件1.docx 中的所有计量检测服务要求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提供虚假承诺行为经查实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登记管理);
《强检计量检测设备清单(表2)》中计量强检器具检测工作由供应商统一对接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供应商需完整履行网上申报、设备送检、证书取回等相关工作,确保出具合法有效检测证书,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强检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我院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提供虚假承诺行为经查实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登记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与医学装备科联系、协调开展计量检测服务工作,现场检测根据医院要求安排,接到需求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检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检定/校准证书。(填写服务条款差异表,详见 附件3.docx );
医院所有计量器具原则上均实施现场检测,检测要求详见“2025年计量设备检测技术要求明细表”(附件1),对于确需带回实验室检测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体温计、温湿度计、玻璃容器等),由供应商负责送检至开展检测的实验室。供应商如无不可抗拒原因,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填写服务条款差异表,详见附件3);
现场检测在报检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按技术要求和双方协商的期限执行)。实施现场检测时,必须写清设备明细,包括但不限于所属临床科室、型号规格、序列号、生产商等信息。(填写服务条款差异表,详见附件3);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申报、送检、人工服务、税票、保险、检测设备工具、输运等检测服务过程所有相关费用。按《计量检测设备清单(表1)》每项计量设备填报对应检测单价和填报合计总价(报价单详见 附件2.docx )。
请按要求就以上项目准备一套完整的资料,纸质版格式自拟,密封加盖公章(外包装需附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报名项目名称)现场报送或邮寄至我院医这装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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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本次市场调研为我院采购流程之一,最终采购方式由我院党委集体审议后确定,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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