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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CYSD****)
公示结束时间:
****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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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双塔区隆迈食品综合商行,费率:11%,质量:合格,工期/交货
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
辽宁金园商贸有限公司,费率:6%,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
朝阳市双塔区振海乳制品厂,费率:11%,质量:合格,工期/交
k****
货期/服务期:365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双塔区隆迈食品综合商行)的项目负责人:
孙海翠无;
中标候选人(辽宁金园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贾丽娜无;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双塔区振海乳制品厂)的项目负责人:
王振海无;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
标候选人(双塔区隆迈食
品
综
合商行)的资格能力
条
件:符
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金园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双塔区振海乳制品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要求;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双塔区隆迈食品综合商行)的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汇总得分92.00分,
综合评审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辽宁金园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汇总得分88.14分,综
合评审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双塔区振海乳制品厂)的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汇总得分76.00分,
综合评审第一名;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
其他
无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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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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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代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26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赛德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大街三段27号书香欣苑A座八楼802室
联系人:
刘晓丽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新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