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调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为做好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工作。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采购处发文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概况
序号 | 申报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中医外治中心 | 熏蒸治疗仪 | 2 | 6 | 配合我院熏蒸仪主要用于小关节熏蒸治疗 |
2 | 电子炙(炙疗仪) | 4 | 4 | 科室在用艾灸烟味过重,拟用设备消除烟雾对患者影响,有其他方法也可借鉴使用 | |
3 | 妇产科 | 磁刺激仪 | 1 | 29.8 | 我院妇产科盆底康复中心使用。磁与电捆绑使用相同品牌。 |
4 | 生物刺激反馈仪(电刺激仪) | 1 | 10 | ||
5 | 经皮黄疸测试仪 | 1 | 2 | ||
6 | 皮肤科 | 光谱治疗仪 | 1 | 10 | |
7 | 骨外科护理 | 超声雾化熏洗仪 | 1 | 5 |
二、合格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我院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法人、授权销售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三、上述所有产品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请于****上午12点前,填写文末附件表格并发送到****@qq.com电子邮箱。且参与设备调研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表(见文末附件);
产品技术白皮书、完整版技术参数及同档次机型(不少于3款)技术参数对照表、配置清单;
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厂授权书。(扫描件)
四、现场调研要求
调研会议时间:若需要调研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不明事宜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陈先生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