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北部新区地热采矿权
拍卖出让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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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拍卖方式出让河北省大名县北部新区地热采矿权,现将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竞得人名称:中石化新星大名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7U3A84U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第二开标室(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大名县北部新区地热
2、开采矿种:地热
3、地理位置:大名县北部新区
4、面积:3.6813平方公里
5、矿区范围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1,****.37,****.19
2,****.85,****.37
3,****.09,****.06
4,****.47,****.60
5,****.47,****.14
6,****.75,****.88
6、开采标高:-1108.24米至-1681.32米
7、资源储量:勘查程度预可行性勘查,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74.80万立方米/年,水温约57℃,热储层为新近系馆陶组热储。
8、资源开发利用:生产规模不得超过勘查报告确定的最大允许开采量,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用途: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必须实施同层回灌;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10、出让年限:5年
11、起始价:11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130万元
缴纳时间: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至****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点击登录查看地质勘查矿产管理科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网站、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及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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