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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密度板门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辽宁锦州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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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密度板门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08月 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密度板门询比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朝阳市新北辰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810154万元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锦州迎辉合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3573万元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凌海市****投标报价:25.81055万元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新北辰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锦州迎辉合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凌海市****)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新北辰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锦州迎辉合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凌海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朝阳市新北辰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锦州迎辉合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凌海市****)的评标情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为 1 天,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供应商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密度板门询比采购评审工作于 2025年 8月 14日在辽宁省沈阳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检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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