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里街道体育路夜市****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辉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贰佰伍拾圆整(¥398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霍里街道体育路夜市****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霍里街道体育路夜市****,工程地址位于马鞍山市体育路夜市东南角,使用功能为商铺,结构体系为型钢框架结构。 项目经理:尹维浩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学军、姜有斌、汤元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秀山郡三期26栋301室(西门南侧门面房三层)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花山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秀山郡三期26栋301室(西门南侧门面房三层)
联系方式:赵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