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取项目(二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信息: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
成交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三、主要标的信息
1.采购内容:面向社会公开选取具有资质的招标(采购)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为我单位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类项目提供工程清单编制及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和工程清单第三方审核服务。
2.服务内容:中标的代理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合同期间提供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服务。
3.委托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中标人服务情况良好,双方合作满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在合同到期时仍在实施没有完成的项目,仍由中标人实施,直至完成。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评审专家(磋商小组)名单
详见评标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采购文件中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铜陵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