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日喀则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以改善统计环境为落脚点,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为着力点,狠抓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践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实现了学习贯彻常态化,普法宣法多样化,行政执法正规化,依法行政公开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日喀则市****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法治建设的举措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健全统计法律规范,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强化统计法治保障。全体干部加强法律法规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做实弄通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重要文件汇编》的再学习、再传达、再贯彻。2023年市****
(三)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统计法治普法宣传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日喀则市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日喀则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有力开展。二是夯实宣传基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党章党规党纪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刻理解、系统掌握其基本内容、核心要义,指导统计工作实践。三是创新宣传形式。以开展2023年《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为契机,以“下单配送”普法模式为抓手,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五进”,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3年开展社会面集中普法6次;常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上,专题讲解统计法律法规,覆盖全市领导干部72人;持续推进“进部门”,在全市2023年旅游统计业务培训会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覆盖全市旅游统计人员55人;持续推进“进基层”,深入萨嘎县、南木林县、谢通门县、白朗县、江孜县5县开展专题讲座,覆盖基层统计人员390余人次;统筹推进“进企业”,将统计法治宣传嵌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日常统计工作中,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普法宣传;以会代训集中普法。在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全市统计业务培训会上、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部署会等会上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累计覆盖700余人次。通过统计法律法规“五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统计法治意识。
(四)抗牢主体责任,压实防惩责任。市****
(五)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体系。一是依法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树牢并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坚守阵地、守正创新,不断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引领力”“党员干部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杜绝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开展“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大力宣传和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日”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突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主题活动,不断强化“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个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支部学习等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观看《美丽中国-生态文明之路》,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大基本理念”“六大原则”,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统计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及“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四是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一次告知部门审批(备案)对象所需材料,减少办理时长,提高服务质量。2023年,共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个。五是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强化集体讨论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及时公示重大的决策事项、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等,接受社会、群众等监督。强化合法性审查,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日常法律咨询,确保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六是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创新执法方式,采取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广泛采取说服教育、普法宣传、约谈整该等方式,以说服教育、约谈、限期整改为主;制定《日喀则市****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不系统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等还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惩责任意识不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二)统计法治建设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需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片面认为法治工作仅仅是执法科业务工作。统计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有的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
(三)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统计执法监督科虽已设置,但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全市统计系统仅4名持有统计执法资格,县区统计局持证人员为“零”。执法力量、专业素质与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统计执法检查程序不够规范,目前西藏自治区还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包括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四)普法宣传缺乏广度深度。一方面普法宣传方式、宣传工具、宣传途径缺乏创新,导致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另一方面接受统计普法教育上广度不够,仅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及统计有关的企业、部门,忽略了统计的全员参与性。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主要领导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贯彻于统计工作全过程。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要点》《日喀则市****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发挥“领头羊”作用,以实际行动厉行法治。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政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树牢法治思维,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学促干”等专题研讨交流。开展中央关于统计重要文件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辅导。积极选派局县处级干部参加市****
(三)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职责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全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2023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推进会、专题会等4次,专题听取专项治理行动、统计法治工作8次,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推动和督促指导。局主要领导认真开展在述职中述法,将述法工作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同时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大局中去谋划思考和推动工作,融入到统计法治工作日常中,我们将以落实统计法治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统进程,坚持用法治思维破解统计发展难题。
(一)加大领导干部的学习力度。进一步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领头羊”作用,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深刻学习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汇编》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八五”普法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五进”活动,在提升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努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
(二)持续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加强自查自纠、数据核查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力度,持续巩固国家统计督察、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成果,压实防惩治责任,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提升统计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坚持执法人员培训常抓不懈,坚持“走出去、引进来”,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多渠道组织各类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同区执法处沟通联系,组织我市****
(四)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在执法检查力度,突出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进一步强化贯通协同,加强与纪检、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