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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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5-2027年执法船艇燃油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
标的名称:2025-2027年执法船艇燃油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的柴油应满足GB19147-2016柴油国Ⅵ车用柴油的各项技术指标,每次加油应提供由采购人认可的该次加装柴油的化验报告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5-2027年执法船艇燃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0万元)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于****进行开标,该项目报名单位有四家(分别是:浙江集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舟山市衢兴油品有限公司、杭州云帆船舶有限公司、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投标供应商仅有两家,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原因导致废标。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于****进行开标,第二次仅有两家单位报名(分别是: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实际投标供应商仅有一家,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原因导致第二次废标。经确认后,第一次参与的四家公司仅有两家从事油品销售,其中舟山市衢兴油品有限公司不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该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另浙江集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云帆船舶有限公司均为从事船舶制造行业单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条件。第二次参与的两家供应商中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实际并未投标,该公司表示并不想参与该项目投标。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均因符合项目要求及供应保障能力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客观上反映出市场内具备合格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有限,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难以完成采购,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保障项目实施。本项目采购的燃料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范畴,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两证缺一不可。
同时,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仅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采用直接加注等方式向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或终端用户加注成品油。本项目中,船艇燃料油的加注需直接面向船艇(机动车船范畴)进行,必须由具备零售资质的供应商完成,仅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无法满足现场加注的合规性要求。参与该项目的单位中仅有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完全符合资格条件。其他潜在供应商或因缺少其中一证,或因不属于该行业潜在单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原因,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富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