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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和政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合同

甘肃临夏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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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


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食品安全抽检


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根据“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食品安全抽检


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招标结


果,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与兰州


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编号:****】投


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及金额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肆仟陆佰叁拾元整,


小写:¥ 684630.00元



序号检测类别批次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食用农产品抽检1531000153000/
2普通食品抽检247990244530/
4餐饮食品290990287100/



大写:陆拾捌万肆仟陆佰叁拾元整


中标总价合计(元)


小写:684630.00 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止。


2.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费用结算时根据乙方对“2025年和政县食品抽检任务


表”的单批次报价和采购需求,由乙方提供相应的明细表,


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开具税务发票,当年任务应在本年度内结


算完毕。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承担授权业务范围内的农产品、食品认证、


监督、投诉和仲裁等检验工作;


2.及时向乙方通报国家、行业有关农产品、食品检测工


作的最新法规、政策、标准、要求等;


3.组织乙方参加农产品、食品及其相关的知识培训;


4.组织乙方参加农产品、食品及其相关检验工作的合作


和技术交流;


5.协调、规范农产品、食品及其相关的检验工作;


6.负责工作任务的下达和资金的及时拨付;


7.提供抽检工作所需相关文书;


8.对乙方的抽检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承担农产品认证、监督、投诉和仲裁等检验工作业务


上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汇总整理,预警和报告工


作,严格按照甲方抽检计划安排的时段实施抽检,科学、公


正、准确地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乙


方收到检测任务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抽取样


品并在抽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在检验结论


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二份)报送,2


个工作日内将检岀不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五份)报送。


2.保守受检单位和产品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侵占受


检单位的知识产权;


3.乙方及其所属单位不得与受检单位发生除收取承检


产品检验费用以外的经济利益关系;


4.对抽检的样品的数量和贮存条件负责,样品购买及运


送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此项目抽检系统录入工作。


6.配合甲方完成稽查办案、专项抽检等抽检任务。


7.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后,提供抽检食品的结果分析报


告。



(三)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暂停或者终止乙方


相应的资格和业务委托:


1.计量认证证书和考核合格证书失效的;


2.提供虚假检测数据的;


3.错误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4.工作规范性、检测收费、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严重问


题的;


5.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6.委托协议期满未重新申请资格的。



五、质量保证


1.抽检覆盖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各企业,如有


不能抽样的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说明原因,并及时与甲方


沟通。


2.抽样时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从食品经营者的经


营场所、仓库以及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要提高抽样的


靶向性,样品问题检出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抽样数量原


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


3.抽检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


版)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过程及标准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果检验程序及规范等不满足甲方要


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偿重新抽检,直至符合检验规范及


甲方规范要求。若食品检验不合格是因抽样单的填写不规范


等致使甲方无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后处理的情况,所产生的


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售后服务要求


甲方若遇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其他服务通知,乙方在


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须免费提供同


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


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


价 / %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


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 ‰的数额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


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


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


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


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


于承担违约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


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含澄清等)、《中标通知书》


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


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


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


执 贰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壹


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乙方:(章)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山根


西路412号三益大厦


电话:****


邮编:73007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


经办人:


签字日期:****



代理机构:(章)


机构负责人: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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