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学习及运用培训服务采购
非招标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
属材料研究院
项目名称:宁夏西北稀金属材料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律法
规学习及运用培训服务采购
一、公示依据
根据《中国有色集团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
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对以下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
行公示。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学习及运用培训。
数量/规模:1期
预算金额:0.5万元
项目需求简述:为保证公司年度职工教育计划的完成,
需具备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
关知识,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讲授课程能够使
公司学员理解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有成功案例及在
业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授课老师。培训教师能够熟悉了解
公司的培训要求。
三、直接采购理由
□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有效响应供应商仅1家且
无歧视性条款;
☑第三十二条第(二)项:需采购不可替代专利/专有
技术;
□第三十二条(三)项: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
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第三十二条(四)项: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
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第三十二条(五)项: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
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第三十二条(六)项: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
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第三十二条(七)项: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
他情形。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博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证明:具有相应的培训服务资质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至****(不
少于3日)。
六、异议反馈方式
异议提交途径:
电话:****
邮箱:****@cnmnc.com
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
号集团大楼413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小组联系人:董蓓蓓、王志林、伍军
电话:****
****
八、备注
若公示期内收到有效异议或新增供应商响应,将重新制
定采购方案;本公示同步发布于中国有色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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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