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吐鲁番市鄯善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标段”终止招标活动的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于****发布了吐鲁番市鄯善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标段资格预审公告,现因资金安排发生重大变化,终止招标活动的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鄯善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标段
2.项目招标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发布资格预审日期:****
5.资格预审时间:****
二、终止原因说明根据****下达的《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吐市财综〔2024〕14号)文件,该项目由都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吐鲁番市鄯善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鄯政发改【2025】52于****,立项总投资为3475万元。****下达的《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综〔2025〕10号)文件要求,该项目资金核减了134万元,剩余可用资金为3341万元。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核实清楚134万元核减资金,就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现该变化已直接影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招标工作的继续开展。
三、终止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项目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本次终止符合以下条件:
1.资金安排变化属于项目必须条件的变化。
2.该变化导致原招标方案无法实施。
3.继续招标将造成资源浪费。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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