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和襄高速一分部沿线配套用房供水工程施工劳务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日期:****09时00分
最高限价:697154.6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六安飞括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
成交价:641381.68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和襄高速一分部沿线配套用房供水工程施工劳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评审小组名单:余波、李源、徐绍海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霍山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6楼1607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至****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国投大厦,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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