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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诸葛镇人民政府诸葛镇苏沟社区啤酒加工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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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诸葛镇苏沟社区****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伊滨政采磋商(2025)0037号-1
点击登录查看诸葛镇苏沟社区****
河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1,000,000.00 评审总得分:90.44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登录查看诸葛镇苏沟社区****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0 日历天 朱利锋 豫 ****1732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利梅、李伟、曾国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规定的85%收取.
收费金额:8,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4.监督单位: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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