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客运枢纽项目低碳建筑咨询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1(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客运枢纽项目低碳建筑咨询服务):
服务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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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咨询服务 | 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客运枢纽项目低碳建筑咨询服务 | 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客运枢纽项目,建筑面积36467.06m2 | 低碳建筑设计及运行标识认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获得低碳建筑认证 | 依据《零碳建筑技术标准》(报批稿)和《零碳建筑测评标准》T/CABEE 080-2024 | 450,000.00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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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客运枢纽项目低碳建筑咨询服务):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1. 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三亚市阳光招采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海南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 25 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 1500 元收费;项目金额 25 万元至 50 万元按照固定金额 3000 元收费,项目金额50 万元至 200 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 1%收费;项目金额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 0.9%收费;项目金额 300 万元至 400 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 0.8%收费,详见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转账后请将付款凭证截图上传至中标通知书处,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可查看到中标通知书内容。
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 招投标代理机构入驻平台并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
5. 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海南云港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0277
开户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阳光支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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