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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市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咸阳市市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陕西咸阳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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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市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咸阳市市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咸阳市市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35个部门137项履职事项)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

市纪委监委机关

(1项)

对大气污染防治职责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2

市委组织部

(1项)

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气督察结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评价体系,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3

市发改委

(10项)

1.将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中,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调整产业发展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落实全市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措施。

3.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电燃煤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严格控制规上工业非电煤炭消费。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燃煤机组。

4.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3

市发改委

(10项)

5.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供工作。

6.协调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拟订全市****

7.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优化电价、气价、热价管理机制。落实环保电价和差别化电价政策。

8.拟订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9.指导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升级改造。

10.负责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督促电力、粮食储备库等重点行业落实清洁运输要求。

4

市工信局

(9项)

1.落实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组织协调控制工业污染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燃煤设施替代等工作。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4

市工信局

(9项)

3.拟订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方案,组织实施城市****

4.督促和指导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

5.拟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计划,采取鼓励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机动车有效措施。

6.指导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推动关键环保技术装备研发攻关。

7.拟订行业错峰生产方案,督促指导工业企业生产进行季节性调控,减少或停止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作业活动。

8.负责督导非电力行业涉气排污企业编制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推广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

9.指导开发区科学规划,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培育环保产业企业,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5

市教育局

(3项)

1.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少年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2.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和弹性停课应急措施。

3.指导学校做好与教学、科研以及食堂设施设备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

市科技局

(1项)

拟订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政策措施。

7

市公安局

(7项)

1.依法侦查涉嫌大气污染防治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大气污染防治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依法依规查处露天生物质焚烧行为以及阻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挂牌督办大气污染重大案件。

2.对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查处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3.优化交通管控,减少道路拥堵。落实高排放车辆绕行限行措施,减少区****

4.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

5.按照职责开展不符合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和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柴油货车报废相关工作。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7

市公安局

(7项)

6.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依法划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7.按照职责开展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抽测相关工作。

8

市民政局

(2项)

1.监督管理殡葬服务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全市生物质禁烧工作。

2.指导做好清明节等祭祀活动焚烧管控工作,引导文明祭祀。

9

市司法局

(3项)

1.指导、协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指导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事项纠纷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事项纠纷调解工作。

3.负责对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10

市财政局

(2项)

1.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财政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2.建立煤改气、煤改电建设和运行费用补贴长效运行机制。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1

市人社局

(1项)

指导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

12

市自然资源局

(8项)

1.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国家及省级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

2.组织划定全市****

3.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4.优化粘土砖瓦行业产业布局,推进砖瓦行业污染防治工作。

5.负责违法用地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和督促全市非煤矿山、砖瓦窑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7.建立非煤矿山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供暖形式。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3

市生态环境局

(19项)

1.监督管理全市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技术标准,起草法规规章草案。

3.组织协调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4.落实大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负责全市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

5.研究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建议。

6.对重大经济政策、发展规划和开发计划等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

7.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市****

8.负责全市****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3

市生态环境局

(19项)

9.组织协调开展全市****

10.负责全市****

11.确定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监督管理达标排放。

12.负责划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落实禁烧区各项规定。

13.拟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研判并进行大气环境质量预警预报,根据预警等级协调落实应急预案。

14.统筹应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确立本地VOCs治理重点行业,建立重点污染源管理台账。开展全市****

15.建立全市****

16.建立大气环境达标管理机制,组织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开。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3

市生态环境局

(19项)

17.衔接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并落实会议确定事项。

18.积极培育壮大环保产业,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

19.负责全市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全市在用机动车和环检机构监督检查,建立柴油货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推进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

14

市住建局

(6项)

1.负责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扬尘监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城市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施工、商混企业生产及预拌砂浆使用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制定全市****

3.建立建筑工地、市****

4.指导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技术标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

5.推进新能源商混车辆更新替代工作。

6.负责调整城市供热结构,整合优化供热资源,构建集中供热体系,新增供热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监督集中供热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5

市城管执法局

(7项)

1.制定全市****

2.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及臭氧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监督管理拆迁工程、渣土场、渣土运输及所监管项目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

3.负责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监管,依法查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行为。

4.依法查处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建立拆迁工地、渣土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推进城区环卫、绿化的车辆新能源更新替代。严格执行主城区市政项目使用新能源渣土车规定要求。

7.负责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进行监管,开展烟气防治设施提标改造。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6

市交通运输局

(8项)

1.拟订支持多种运输方式协同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便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通行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2.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市****

3.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强化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衔接,优化公交线网,推进智能化建设。鼓励引导绿色公交出行。

4.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

5.负责汽车尾气排放维修治理,落实在用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6.负责普通国道与普通省道除城镇过境段以外的公路等交通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高铁、高速等交通建设项目落实施工废气、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措施。

7.负责普通国道与普通省道运输煤炭、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违法行为。

8.建立普通国道与普通省道施工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7

市水利局

(3项)

1.落实河道整治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活动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性工作。

2.落实河道范围内生物质、垃圾禁烧措施。

3.建立水利工程项目和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8

市农业农村局

(4项)

1.落实生物质综合利用、清运处置、禁烧措施,开展禁烧宣传,查处典型案例。

2.负责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计划和措施,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3.指导落实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散煤、直燃生物质替代措施。

4.建立农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淘汰超排放标准老旧农业机械。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19

市林业局

(3项)

1.编制全市****

2.负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内全市生物质禁烧工作,控制林地农药使用量。

3.建立林地区****

20

市商务局

(3项)

1.督促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督促指导成品油流通领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

3.负责指导城市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落实绿色货运配送措施。

21

市文化和旅游局

(3项)

1.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衔接。

2.负责指导全市各类文旅主体完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主题,开发、制作、推广相关文化产品。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22

市卫健委

(3项)

1.负责制定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公共健康应急预案,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医疗救治。

2.开展大气污染环境对公众健康影响评估,预防和控制与大气污染有关的疾病。

3.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3

市应急管理局

(2项)

1.负责落实政府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大气污染。

24

市国资委

(2项)

1.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25

市审计局

(2项)

1.负责把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作为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2.负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重大规划、重大资金和项目、支撑保障等落实情况审计。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26

市煤炭局

(6项)

1.负责对全市煤炭资源开采利用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2.落实煤炭清洁利用措施。

3.督促煤炭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禁止向私人或无经营资质的单位销售煤炭。

4.对煤矿企业扬尘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物料封闭或密闭储存输送、收集处理、喷淋等防尘措施。

5.建立煤矿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落实煤炭行业清洁运输措施,监管煤矿企业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27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项)

1.在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工作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实行禁止或限制准入。

2.实施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28

市市场监管局

(6项)

1.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低碳标准体系,对生产、进口、销售的煤炭、生物质燃料、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以及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及其他添加剂的质量实施监管管理。

2.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大气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

3.负责民用散煤的管理,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销售散煤行为。督促指导群众余量散煤有偿回收。

4.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进口、销售等环节开展节能审查和监管。

5.建立叉车、观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核查机动车环检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

29

市统计局

(2项)

1.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统计公报。

2.负责开展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

30

市信访局

(1项)

协调解决群众涉及大气污染的信访上访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建议。

序号

市级部门

事项名称

31

市招商局

(1项)

负责在项目引进和审核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32

市邮政管理局

(1项)

推进邮政、快递行业落实新增或更换新能源车辆的要求。

33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项)

1.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

2.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推动政府绿色办公。

34

市融媒体中心

(1项)

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5

市气象局

(2项)

1.提供大气污染防治所需气象数据,在突发环境事件时提供相关保障服务。

2.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咸阳市市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31个部门257项履职事项)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一)

燃煤源

污染

防治

(3项)

1.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市发改委

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电燃煤消费总量控制方案,严控规上工业非电煤耗。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燃煤机组。

2.负责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清洁能源使用。保障天然气、地热、电等清洁能源供应,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按照能源结构调整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用煤项目审核审批。

市工信局

负责实施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市住建局

严格执行《关中地区供热结构调整方案》,落实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要求,确保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采用清洁能源供暖。

市自然资源局

发展地热供暖,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供暖形式。

2.散煤替代与农村清洁取暖

市发改委

统筹推进散煤治理,开展散煤治理巩固行动。

2.巩固提升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落实全市****

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实施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散煤替代。

市住建局

在协同治理区****

市财政局

统筹市县两级财政管理,建立煤改气、煤改电建设和运行费用补贴长效运行机制。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一)

燃煤源污染

防治

(3项)

3.散煤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全域禁止销售散煤。

2.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协查机制,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倒查上游企业责任。

3.组织散煤禁售禁燃宣传,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

4.组织开展采暖季洁净煤煤质专项监督抽查检查。

市煤炭局

1.督导县市区全面退出禁燃区内洁净煤加工中心及配送网点。

2.健全洁净煤供应体系,重点做好山区供应保障。

3.负责煤炭生产企业源头销售监管,禁止向私人或无经营资质的单位销售煤炭。

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市公安局

监管煤炭道路运输行为,在重点路段对运煤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煤炭道路运输行为监管,在车辆超限站对运煤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二)

扬尘源污染

防治

(1项)

扬尘污染

防治

市城管

执法局

1.研究制定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办法措施,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2.建立道路扬尘监管体系,组织落实城市****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拆迁工程、渣土场、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拆迁工程、渣土场、渣土运输及所监管项目工地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臭氧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扬尘管控措施。

5.污染天气期间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组织开展城市****

6.开展违规拉运专项整治。以渣土车、重型柴油货车为重点严查处理违规拉运行为。

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违法用地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1.组织实施全市****

2.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工信局

负责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

市住建局

1.负责城市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施工、商混企业生产及预拌砂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2.健全完善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机制,督导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严格“红黄绿”牌动态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督促高铁、高速等路桥类建设项目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2.负责运输煤炭、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二)

扬尘源污染

防治

(1项)

扬尘污染防治

市城管

执法局

1.研究制定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办法措施,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2.建立道路扬尘监管体系,组织落实城市****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拆迁工程、渣土场、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拆迁工程、渣土场、渣土运输及所监管项目工地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及臭氧污染天气扬尘管控措施。

5.污染天气期间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组织开展城市****

6.开展违规拉运专项整治。以渣土车、重型柴油货车为重点严查处理违规拉运行为。

市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活动和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煤炭局

负责煤矿企业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督促产煤企业和洁净煤厂推进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储存和输送,落实防尘措施。

市公安局

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开展违规拉运专项整治。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三)

工业源污

染防治

(3项)

1.产业结构

调整

市发改委

1.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强监督实施。

2.控制污染大气产业的发展,贯彻落实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3.指导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升级改造。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把审批环保准入关。

2.严格执行涉大气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准入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市工信局

依法依规推动涉气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

2.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及开发区治理

市工信局

1.研究制定全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及开发区治理工作办法措施,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落实。

2.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

3.制定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城市****

4.推进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制定“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并做好实施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分类整治保留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市发改委

做好企业搬迁改造及开发区治理涉及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的政策支持。

市财政局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企业搬迁退出。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三)

工业源污

染防治

(3项)

2.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及开发区治理

市工信局

1.研究制定全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及开发区治理工作办法措施,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落实。

2.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

3.制定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城市****

4.推进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制定“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并做好实施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对企业搬迁改造整治涉及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对企业搬迁改造整治涉及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查处。

3.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市生态

环境局

1.研究制定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法措施,并督促实施。

2.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3.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

4.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的深度治理,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行动。

市工信局

组织推动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及错峰生产、错峰运输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汽修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住建局

配合推进商混企业绩效升级。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

推进砖瓦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四)

移动源污染

防治

(4项)

1.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市交通运输局

1.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办法措施,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2.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3.推进重点行业清洁运输。

4.负责车辆优化工程,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

5.推进全市新增货车为国六或新能源工作。

市发改委

1.负责推进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

2.负责推进电力行业、粮食储备库清洁运输。

市煤炭局

负责推进煤炭企业清洁运输,督导煤矿企业的运输车辆更新替代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1.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内部高排放车辆淘汰与新能源替代。

2.负责推进水泥、 矿山等行业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清洁运输。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推进渣土车新能源化。

市住建局

负责推进商混车新能源化。

市公安局

1.负责实施高排放货车限行管控,推进不符合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和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的柴油货车报废工作。

2.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及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措施。

3.全市注册登记新增货车为国六或新能源。

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监督新建矿山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工作。

市商务局

1.督导检查回收拆解企业加快完成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工作任务。

2.推动城市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提升绿色货运配送比例。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四)

移动源污染

防治

(4项)

2.公共领域新能源车使用

市工信局

1.研究制定推进全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使用工作办法措施及相关标准,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2.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

3.以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等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提升新能源汽车比例。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确保新增公务用车(特种技术用车除外)为新能源车。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严把市区出租车、网约车准入关,确保新增出租车(含网约车)为新能源车。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确保市区新增公交车为新能源车。

市邮政管理局

负责推广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确保新增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90%。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推广新能源垃圾清运车、轻型环卫车辆,确保新增垃圾清运车、轻型环卫车辆新能源比例不低于90%。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四)

移动源污染

防治

(4项)

3.机动车污染防治

市生态

环境局

1.研究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办法措施及相关标准,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2.负责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3.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

4.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联动执法机制,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

5.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

1.负责优化设置高排放货车禁限行区****

2.负责数字交通、智慧交通建设。

3.负责对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监督抽测发现的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行查处。

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对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落实I/M制度,监督检查超标排放机动车强制维修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核查。

2.对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的第三方环检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监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撤销资质并列入失信名单。

4.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市生态

环境局

1.研究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办法措施及相关标准,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检查。

3.建立全市****

市住建局

建立建筑工地、市****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四)

移动源污染

防治

(4项)

4.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市生态

环境局

1.研究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办法措施及相关标准,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并督促实施。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检查。

3.建立全市****

市城管执法局

建立拆迁工地、渣土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建立叉车、观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建立国省公路施工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煤炭局

建立煤矿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自然资源局

建立非煤矿山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林业局

建立林地区****

市水利局

建立水利工程项目和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

建立农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五)

生物质燃烧源污染防治

(1项)

生物质综合

利用和禁烧

市农业

农村局

1.研究制定全市生物质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措施办法并督促实施。

2.推动秸秆“五化”利用,支持发展果木枝条再加工利用。

3.负责秸秆清运离田监管,健全完善生物质收储运体系,对堆存的秸秆、果木枝条等集中清运处置。

4.组织开展生物质综合利用和禁烧巡查督导和考核。

市发改委

1.协调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2.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市生态环境局

利用全市生物露天焚烧火点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推送火点信息,督促县市区及时处置。

市财政局

研究制定生物质综合利用相关激励和补贴政策,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市公安局

依法查处露天生物质焚烧行为。

市住建局

监督管理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及居民小区生物质露天焚烧行为,落实禁烧要求。

市城管执法局

监督管理城市露天焚烧落叶产生烟气的污染行为,落实禁烧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管理交通项目建设区域生物质焚烧行为,落实禁烧要求。

市水利局

监督管理河道范围及水利工程区域生物质焚烧行为,落实禁烧要求。

市林业局

监督管理林地区域生物质焚烧行为,落实禁烧要求。

市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管理文旅单位区域生物质焚烧行为,落实禁烧要求。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六)

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

(5项)

1.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替代

市生态

环境局

制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市工信局

在工业企业中推广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

市住建局

负责在房屋建筑和本部门实施或监管的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和防水材料(除特殊功能要求外)。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在汽修企业中,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负责在印刷企业中,推广低VOCs含量油墨。

市公安局

负责在城市****

市市场监管局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涉VOCs施工过程污染防治

市住建局

1.负责开展对建设工地密闭存放涉VOCs物料的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建设工地进场管件前期防腐处理执行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

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严禁销售VOCs含量超标的涂料和胶粘剂。

市生态环境局

依法查处各类工地架管、可移动设施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六)

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

(5项)

3.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及露天烧烤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及排放情况,检查规范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整治露天烧烤行为。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严格餐饮单位准入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联合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1.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严把餐饮单位准入关口。

2.配合开展餐饮单位日常监管。

市住建局

监督指导建筑工地食堂油烟治理工作。

市工信局

监督指导规上工业企业食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市教育局

监督指导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食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市卫健委

监督指导医疗机构食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监督指导所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六)

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

(5项)

4.油气挥发源污染防治

市商务局

1.负责成品油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打击“黑加油站点”及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

2.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

会同市商务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回收效率、加油枪气液比达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超标排放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公安局

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查处加油站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

5.恶臭异味

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

1.监督指导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工业企业科学选址,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禁止和查处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从事易产生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城管执法局

1.负责督导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等及时清运,减少恶臭气体挥发排放。

2.查处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餐厨垃圾处置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市住建局

负责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实施加盖密闭。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六)

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

(5项)

5.恶臭异味

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

1.监督指导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工业企业科学选址,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禁止和查处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从事易产生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1.监督指导印刷企业结合行业特点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禁止和查处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从事印刷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农业农村局

1.督促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落实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2.禁止和查处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从事饲料加工、养殖、屠宰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或者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

烟花爆竹燃放源污染防治

(1项)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

市公安局

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时段管控,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禁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户、门店。

市生态环境局

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指标变化情况,配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市教育局

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监管集贸市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和禁燃禁售宣传工作。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七)

烟花爆竹燃放源污染防治

(1项)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

市公安局

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时段管控,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住建局

负责建筑领域燃放烟花爆竹治理工作,监督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燃放行为。督促物业公司开展居民小区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管辖的公园和广场区域等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巡查监管,开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执法检查。

市委宣传部

指导市级主要媒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政策宣传,曝光违规燃放行为,营造禁燃禁售浓厚氛围。

市民政局

负责监督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公墓管理等单位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市委网信办

负责做好互联网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舆论的引导和管控工作。

市数据局

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采取向群众发送短信等方式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开展危险品运输单位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和监督,督促指导车站、公交车辆落实监管措施,防止烟花爆竹进站上车。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七)

烟花爆竹燃放源污染防治

(1项)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

市公安局

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时段管控,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工信局

组织向工业企业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并督促落实。

市消防救援支队

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

咸阳湖管理处

开展宣传和巡查活动,禁止在咸阳湖景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八)

祭祀焚烧污染源防治(1项)

祭祀焚烧污染源防治

市民政局

1.负责对殡葬服务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清明节等祭祀期间焚烧管控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绿色文明祭祀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

依法对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城管执法局

对在城市****

市林业局

对森林防火区焚烧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市委宣传部

(市委文明办)

指导市级主要媒体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九)

夏季臭氧

污染管控

(1项)

夏季臭氧污染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

制定全市****

市工信局

根据臭氧污染管控要求,研究制定行业企业错峰生产错峰运输方案,细化措施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监督指导工业企业落实。

市住建局

按照臭氧污染管控要求,监督落实涉挥发性有机物城市****

市城管执法局

1.按照臭氧管控要求,监督落实涉挥发性有机物城市面源错时作业措施,包括广告涂装或翻新等。

2.按照臭氧管控要求,监督落实市政园林杀虫剂喷洒,以及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错时作业措施。

3.监督落实渣土“阳光运输”,禁止夜间渣土运输(除应急抢修抢险、保障类和保交楼项目及使用新能源渣土车项目外)。

市公安局

按照臭氧管控要求,监督落实道路划线等施工错时作业。

市商务局

按照臭氧管控要求,监督落实加油站错时卸油作业。

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臭氧管控要求,监督落实涉喷涂的汽修企业错时作业。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十)

重污染天气

应急

(1项)

重污染天气

应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2.落实“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

3.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4.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信息。

5.负责落实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6.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

市委宣传部

(市新闻出版局)

1.指导制定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报道方案。

2.指导市级新闻媒体做好预警、响应等信息发布工作,开展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宣传工作。

3.指导市级网信、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舆情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和上报等工作,指导做好舆情引导、媒体和公众应对工作,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化解消除不良舆论影响。

4.督促指导印刷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并开展现场核查。

市委网信办

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治的舆情引导,指导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分析和处置。

市发改委

1.统筹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调度工作,保障民生用电、用热需求。

2.督促指导电力行业排污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开展方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按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化石燃料控制和能源保障工作,统筹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调度。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控工业用煤量。

4.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十)

重污染天气

应急

(1项)

重污染天气

应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2.落实“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

3.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4.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信息。

5.负责落实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6.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

市教育局

督促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县市****

市工信局

(市军民融合办)

1.督促指导非电力行业涉气排污企业制定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指导县市区、开发区拟订不同预警等级下需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单,督促指导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

3.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4.梳理本行业民生保障类工业企业名单,并报市生态环境局。

5.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汇总各单位限产、停产对工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情况。

市数据局

督导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落实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措施,采取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公众发送预警、响应措施等信息。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十)

重污染天气

应急

(1项)

重污染天气

应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2.落实“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

3.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4.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信息。

5.负责落实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6.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

市公安局

1.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高速路发布禁行车辆提示性信息,汇总高速道路受重污染天气影响及执法监督情况。

2.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督促指导县市区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户外大型活动管控应急响应措施。

3.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交通疏堵工作,减少车辆怠速停车时间。汇总应急期间管辖范围内道路车流量情况。

4.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市自然资源局

指导和督促非煤矿山、砖瓦窑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十)

重污染天气

应急

(1项)

重污染天气

应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2.落实“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

3.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4.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信息。

5.负责落实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6.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1.会同市气象局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方案并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制度,对重污染天气进行研判会商,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减排目标的落实;指导、督促涉气工业企业制定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违法问题。

4.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管,指导各县市区和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强化货车超标排放监管。

5.按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市住建局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建筑及市****

2.定期更新全市建筑及市政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源清单。

3.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检查工作。

4.及时汇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十)

重污染天气

应急

(1项)

重污染天气

应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2.落实“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

3.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4.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信息。

5.负责落实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6.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

市城管执法局

1.定期更新全市拆迁工地等扬尘源清单并对拆迁工地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督导检查渣土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3.及时汇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开展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市水利局

1.指导和督促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维修和养护工地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

2.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检查工作。

3.及时汇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

1.督导汽修企业制定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督导各县市****

3.监督公路、高速等路桥类建设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4.配合市****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十)

重污染天气

应急

(1项)

重污染天气

应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2.落实“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

3.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4.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信息。

5.负责落实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6.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指导和督促县市区落实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督促涉农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

市卫健委

1.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重污染天气有关的异常发病情况;组织、协调医疗救治。

2.开展涉及大气重污染防病知识宣传。

市应急管理局

1.依法统筹做好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和救治救援等工作。

3.做好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监管。

市国资委

1.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宣传、培训与交流。

市煤炭局

督导煤炭企业制定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职责事项

(十)

重污染天气

应急

(1项)

重污染天气

应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制度。

2.落实“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7日精准预测预报、5日分析评估、提前3天管控调度、每天全时段值守并至少1支队伍督导检查”)。

3.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汇总、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4.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信息。

5.负责落实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

6.提出应急响应工作的问责、奖惩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散煤煤质专项监督抽查检查力度。

市气象局

1.负责气象条件监测、预报、分析,指导各县市区气象部门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

2.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

3.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

4.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国网咸阳供电公司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限产企业电力分配措施,并完成工业用电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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