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
说明:
1.本次公示范围为经校核更新后的****前提交且符合填报要求的企业“两票制”资质(详见附件)。
2.因企业“两票制”资质信息涉及更新、撤销、新增等变更,请各相关单位以最新公示内容为准。
3.****前提交且本次未在公示范围的企业,主要原因为资料填报格式及内容有误,如有疑议可电话咨询。
4.公示结果接受各企业书面质疑,质疑材料请写明质疑企业、被质疑企业、质疑事项、质疑内容并注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与相应证明文件一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以传真或邮箱形式提交。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市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
电话:****
邮箱:****@yjj.beijing.gov.cn
点击登录查看-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
****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企业设立的商业公司资质核对结果(共938条数据)
附件2: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或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企业资质核对结果(共1785条数据)
附件3:药品上市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核对结果(共6549条数据)
附件4:符合在京药品流通集团企业或在外埠药品流通集团在京设立的子公司核对结果(共432条数据)
该公告附件请登录招采子系统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