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研文化综合基地配套工程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研文化综合基地配套工程项目EPC(项目编号:****)已于****上午09时30分公开开标,该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至****。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睿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元
工期:计划工期:23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09月27日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施工项目负责人:林梅芬
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陕****
设计项目负责人:杜亮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评标情况:总得分92.28分
投标所用业绩:
(1)城固县汉江北岸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I标段
(2)铜川市****
(3)兴业中路项目
(4)西安市****
(5)神木市****
(6)孙镇高速引线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内蒙古呼和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计划工期:23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09月27日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铭儒
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NMG****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丽芳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评标情况:总得分91.38分
投标所用业绩:
(1)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体育公园(视界广场改造)项目
(2)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改造智慧停车场及游客中心
配套设施项目
(3)蒙元大厦(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室外景观及亮化照明提升改造工程
(4)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区绿化提升工程(EPC模式)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5)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户外景观施工设计服务
(6)伊利健康谷智慧健康谷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建设项目
(7)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院内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8)209国道(沙尔沁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9)2022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口袋公园绿化提升建设项目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材克普(北京)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计划工期:23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09月27日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
施工项目负责人:于志清
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京****0804
设计项目负责人:高宏锦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评标情况:总得分90.97分
投标所用业绩:
(1)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云天湖公园项目(二次)
(2)柏家镇红卫湖小微湿地功能提升工程
(3)蒙牛乳业5G数字工厂大低温板块厂区绿化项目
(4)内蒙古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鲁新煤矿厂区绿化设计服务项目
(5)云龙镇尾水湿地功能提升工程设计
(6)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室外景观及市****
二、评标情况(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行业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mdlwzgs.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4.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异议受理邮箱:****@nmdlwzgs.cn(工作日和节假日均畅通)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沈家桓、胡阳、王炜、刘子腾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常琛
联系电话:****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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