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以及区纪委监委的指导要求,我局于9月1日组织专家对东庄镇卫生院救护设备、急救站医疗设备等2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要求,现将审查后的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9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议函(内容应包含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建议事项和与建议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建议的日期等内容)、厂家授权委托书(含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的期限)、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包含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请在公示日期内将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盖章报送至区卫健局310室,也可将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 联系电话:****,逾期或材料不足将不予接收。
感谢对我区医疗设备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救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急救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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