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西河古镇小剧场原创剧本创作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
中标价:¥12855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伍佰伍拾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剧本及相关音乐作品的创作、修改完善并通过验收之日止。)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服务类
2、名称:西河古镇小剧场原创剧本创作项目
4、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剧本及相关音乐作品的创作、修改完善并通过验收之日止。)
6、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云贵、陶敏、王昭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
3.1、芜湖市文化旅游局舞台版舞蹈作品《龙门跃》创作生产项目
3.2、情景剧《放心鱼》鸠兹湾创作演出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濮思胜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