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法律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华凌家具广场(喀什华凌二期12-2-112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