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要求:
1. 延展设计:
(1)模块使用:整体设计必须使用系统内标准模块。
(2)布局原则:激光区不能对过道、户外门窗强光线区
(3)LOGO数量:展台低于5米不放LOGO,大于5米小于15米放一个LOGO,大于15米可放2个LOGO(含L型拐角位置)
(4)文字标题:二级门楣标题字内容无错误,无错别字,无缺失笔。
(5)画灯箱画面:宣传画面无过期内容。
(6)绿植搭配:不允许使用绿箩、枯萎、有臭味的植物。
(7)颜色统一:整体门店颜色整体统一协调,无色差过大(开灯情况下对比)灯光标准:白电区域主光源整体色温6000k,电视区域主光源整体色温4000k,激光区域无强光影响;(渠道特殊要求除外)
2.标准材料:
(1)发光字标准件:发光字必须使用系统内标准件标准材料:
(2)展台材料必须使用总部限定标准材料;
(3)材料规格:禁止使用不达标的材料,跟系统模块要求的材质保持一致;
(4)气味检测:无刺激性异味(嗅觉直接判断);
(5)文字工艺:文字制作工艺与系统模块内要求保持一致;
3.施工落地:
(1)落地还原:展台模块落地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性发光字安装:
(2)文字安装:歪斜、破损,背板钉痕明显,三处及以上升级为严重问题;
(3)接缝处理:展台板材接缝严密,无可见缝隙≤3mm(特殊设计要求工艺缝除外)三处及以上升级为严重问题
(4)切口平整度:无崩边、毛刺、无开胶、翘起或锯齿状毛边(手摸无刮手感),三处及以上升级为严重问题
(5)展台表面:表面无气泡、颗粒、裂纹或明显色差,无划痕、压痕或磕碰(侧光观察更易发现),三处及以上升级为严重问题。
(6)溢胶处理:接缝处无外溢胶痕或拉丝(尤其透明亚克力粘合处),三处及以上升级为严重问题;
(7)灯带/灯条安装:无暗区、断点,光线均匀(通电后肉眼观察)
(8)无尖锐棱角:金属/亚克力边角需倒角或包边(尤其儿童易接触区域)
(9)电线插座隐藏或固定,无裸露或绊脚风险(尤其在地面走线处)
(10)灯箱画面:印刷质量文字无重影、无偏色、色块无漏印(尤其小字号文字需清晰);贴合度:画面平整无气泡、褶皱(侧光观察无隆起阴影
(11)展台清洁度:安装后无指纹、胶渍或灰尘(白手套擦拭无污渍)
二、考核标准
问题类型
门店类型
出现频次
施工方考核机制
整改要求
验收负责人
验收分管领导
严重问题
单店
单厅/单专卖店
1处
扣减展台总费用的10%
72小时整改完成
扣减200元/处 累计计算
扣减100元/处 累计计算
2处
扣减展台总费用的30%
3处及以上
扣减展台总费用的50%
跨店
同一施工方累计达3家店且每店至少3处
转为淘汰供方,2年内不允许参加海信展台招标
一般问题
单店
单厅/单专卖店
单次发现每处
扣减 500元/处 累计计算
48小时整改完成
扣减100元/处 累计计算
扣减50元/处 累计计算
跨店
同一施工方累计达3家店且每店至少3处
在单店扣款基础上,额外扣减问题门店展台总费用的 30%
细微问题
单店
单厅/单专卖店
单次发现每处
扣减 200元/处 累计计算
24小时整改完成
扣减50元/处 累计计算
扣减30元/处 累计计算
跨店
同一施工方累计达3家店且每店至少3处
在单店扣款基础上,额外扣减问题门店展台总费用的 10%
考核上限:针对单店的各类问题扣款总额,同一问题不重复考核,最高不超过该店展台总费用的50%。
验收负责人及验收分管领导考核:
(1)营销中心及各产品线抽检场景
若抽检发现门店存在 严重/一般/细微问题,但该门店所属 办事处验收结论为合格:
处罚对象:办事处验收直接责任人、验收分管领导
(2)总部专项检查场景
若总部检查发现门店存在 严重/一般/细微问题,但该门店 营销中心验收结论为合格:
处罚对象:营销中心验收直接责任人、验收分管领导
若营销中心未抽检到,办事处验收结论为合格:
处罚对象:办事处验收直接责任人、验收分管领导
问题升级机制:
发现营销中心未上报的重大问题 → 该门店验收责任人及分管领导按本通知考核标准条款3倍处理,同时考核施工方相关费用。同一施工方跨门店累计3次存在严重不合格问题 → 总部直接列入全国淘汰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海信展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