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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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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旌德县飞翼职业培训学校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成交金额:伍拾陆万叁仟元整(563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伍拾陆万叁仟元整(563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00分(满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 称:旌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445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过程中,完成上级部门对培育机构培训质量抽查;11月中旬前完成培育机构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12月31日前配合完成省市绩效考评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文斌、崔兴贵、高升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844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安徽省宣城市****,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0563-****

十、附件:

业绩.pdf

最终承诺报价 .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磋商文件.pdf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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