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编号:****
二、标段名称:埇桥区卫生园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伍万陆仟元(256000.00元)
评审得分:88.2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埇桥区卫生园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医院污水处理运行托管、在线监测设备运维 (PH、COD、 流量计)、在线设备比对、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平台管理及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采用 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到期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浩(组长),刘新珍,杨东伟
六、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宿州市埇桥区妇幼保健院、
宿州市埇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宿州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王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