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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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安化县****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mail.mn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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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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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评审意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