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法律顾问服务 | ||
采购前公示时间 | **** | 采购方式 | 院内磋商 |
磋商时间 | **** | 磋商地点 | 设备物资部会议室 |
参加供应商名称 |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福建邦司律师事务所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福建邦司律师事务所 |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厦门市**** | 成交金额 | 39000元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内容: 1.代理院方处理尚未进入诉讼阶段的医疗纠纷和劳动纠纷。代为与医疗纠纷或者劳动纠纷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参加鉴定。在院方授权范围内与医疗纠纷或者劳动纠纷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司法确认,签署各项法律文书。 2.接受委托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催收拖欠医疗费等。 3.协助院方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院方认为的重大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解答院方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4.协助院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重要的业务领域或专项工作进行法律解读和宣传,每半年一次。 5.应院方要求,就院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6.接受院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院方涉及的民事、劳动、行政等诉讼或仲裁活动。 7.双方固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相关法律问题。 8.完成院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9.顾问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院方蒙受损失,顾问律师应当向院方赔偿损失。 | ||
院内磋商(谈判)人员 | 院内磋商采购专家小组及相关采购经办人员 |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公告期内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设备物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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