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柳州市****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改造柳州市****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预中标人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93元 | ||||
工期 | 54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安彬注册编号:桂****4980;身份证号:4304****107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军文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5)****;身份证号:4502****1037 谢 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身份证号:4325****335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要求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 1.古灵大道地道工程(工业设计城地下配套)工程; 2.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一路-规划四路)工程; 3.柳州市**** 4.柳南区2022年鹅山片区革新、红岩、永前等小区及周边管网排水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08元 | ||||
工期 | 54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松联注册编号:桂****9616;身份证号:5130****39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上钧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1)****;身份证号:4509****5679 赖新燕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身份证号:4502****00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要求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 1.白露村城中村安置用地周边支路路网工程--3标段(规划路7、规划路12); 2.白露村城中村安置用地周边支路路网工程--2标段(规划路3、维义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6元 | ||||
工期 | 548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瑞锦注册编号:桂****9612;身份证号:4521****063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温锦岚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身份证号:3101****2926 曾燕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身份证号:4502****10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要求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 1.陆川县**** 2.南宁市**** 3.沙塘工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三期)桔香路东段延长线、杨柳路东段、麦田路南段道路、排水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否决原因及依据: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格审查阶段被否决。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lz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