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行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兴化长安支行营业用房原址装修项目采购评标工作已结束,采购过程及结果经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不含税金额468022.37元,增值税税率9%,含增值税金额510144.38元。
质保要求:所需材料必须按要求采购并经采购人确认,同时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另外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施工验收需通过甲醛测试。消防检测,一次性检测合格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复检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服务期限/工期/交货期:工期55天内。被邀请谈判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每推迟一天竣工验收,偿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可能造成工期延期的要得到甲方认可。
交付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付款方式:转账,工程款支付结算:工程合同签订后,主要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施工工程量完成50%,付至合同价的50%;施工工程量完成,基本符合初验条件,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除留3%质保金外其余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工程使用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工期55天。
其它事项:必须按照邀请文件项目不折不扣地进行施工,不准偷工减料、不准以次充好,如遇实际施工时与合同项目及工作量变动增减时,须及时与采购人做好有关变更手续,以便决算时提供结帐依据。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与城建、城管等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并按创建文明现场和安全管理要求组织施工。
自本中标结果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若对上述采购结果有异议,请向分行纪委办反映,电话:****。
特此公示
分行财务管理部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