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驮怀度假村项目(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单位 | |||||||||
建设单位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包括驮怀民宿3#、5#、10#民宿及水电的提升、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木屋装修、二期餐厅装修、包厢和卫生间建设、配套业务用房建设、民宿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单位名称 |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佰玖拾柒万肆仟叁佰柒拾壹元零壹分(¥****.01)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名:黄振刊,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码:450121********1218 | ||||||||
专职安全员 | 姓名:农愿江, 注册编号:桂建安C3 **** ,身份证号码:452130********12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二期工程) (河池地震监测中心站、玉林地震监测中心站、凭祥地震监测站) 2、上林县**** 3.天等县公安局进结派出所迁建工程 | ||||||||
单位名称 | 广西时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佰玖拾柒万壹仟伍佰贰拾陆元伍角叁分(¥****.53)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名:李明芳,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码:450121********0126 | ||||||||
专职安全员 | 姓名:周少依,注册编号:桂建安C3 ****,身份证号:450121********16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天等县**** | ||||||||
单位名称 | 广西顺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佰玖拾柒万贰仟伍佰贰拾捌元壹角贰分 (¥****.12)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名:高家玉,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码:452524********2819 | ||||||||
专职安全员 | 姓名:刘达朋,注册编号:桂建安C3 **** ,身份证号码:452331********1217 | ||||||||
投标所用企业绩 | 无 |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陆佰玖拾柒万伍仟玖佰肆拾伍元柒角壹分(¥****.71)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名:陶树林,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码:430521********6154 | ||||||||
专职安全员 | 姓名:韦练明, 注册编号:桂建安C3 **** ,身份证号码:450221********294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崇左市江州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中标候选公示.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