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兰陵段)项目“三 电”及管线迁改工程22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 改工程(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兰陵段)项目“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22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 改工程(二 次)(招标编号:****)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结果,现将确定的中标 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 包件/标段号 | 投标单位 | 响应报价(元) | 评标价(元) | 最终得分 | 推荐顺序 |
1 | 电力迁改1标 | 山东三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0,207,214.82 | 10,207,214.82 | 84.8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郑州腾达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10,375,710 | 10,375,710 | 78.5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396,236.97 | 10,396,237.19 | 77.4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2 | 电力迁改2标 | 郑州腾达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45,033,350 | 45,033,350 | 84.8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山东三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45,957,665.07 | 45,957,665.07 | 79.8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黑龙江百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6,050,228.44 | 46,050,228.44 | 7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本公示结果有效期为三日,公示期为****至****。公示期间,各投标单位及相关利 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符合以下要件的书面异议文件:经异议单位加盖公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为委托代理人签署,须同步提供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递送至采购方或 监督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首位的预中标候选人将依法确认为最终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于公示期届满 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 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 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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