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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房屋改造及装修部分)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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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房屋改造及装修部分)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房屋改造及装修部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房屋改造及装修部分)

河南泰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

****.00

评审总得分:91.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栾川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房屋改造及装修部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0日历天

邢红凯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聂杏莉、谢钰、李英剑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847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栾川县国资委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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