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清扫收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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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农村垃圾清扫收集市**** 三、中标(成交)信息
左毓丽(采购人代表)、赵小敬、康秀君、汪玉存、索鹏、周艳照、梁彦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217915.16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并验证。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办法: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武安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 联系方式 : 任源利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源利 电话: **** 十、附件 三标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 二标段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标段 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二标段 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一标段 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一标段 中小企业声明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