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04-01-121588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主要建设内容:1、更新改造机械格栅、无轴螺旋输送机、旋流除砂机、潜水泵、曝气器、水下搅拌器、内回流泵、周边传动吸泥机和配电设施等82台套。2、原有3万吨/天处理能力的滤布滤池单元改造为 磁混凝沉淀+反硝化滤池+臭氧氧化池 等设施。3、改造曾子大道1.5万吨/天污水泵站,更新改造1套机械格栅、3套N=37kW提升泵及1套配电设施等。 | ||||||||
建设地点 | 济宁经济开发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开标日期 |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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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山东中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朔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菏泽城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博宇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设计费(元) | 58000.00 | 60000.00 | 56500.00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2.03% | 2.11% | 2.01%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18个月 | 18个月 | 18个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二:山东中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三: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孔凡彬 | 项目负责人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4694 | ||||||
2 | 王咸龙 | 设计负责人 | 给水排水工程高级职称证 | 鲁****325 | ||||||
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菏泽城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洪惠 | 项目负责人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宁****0433 | ||||||
2 | 王鹏 | 设计负责人 | 给水排水工程中级职称证 | 鲁****121 | ||||||
联合体牵头人: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博宇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杨超朝 | 项目负责人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陕****1994 | ||||||
2 | 杨成民 | 设计负责人 | 给水排水工程高级职称证 | 鲁****24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9时40分至****12时0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异地评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