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9个小区)”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关于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9个小区)于****09时00分在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于****在相关公告媒介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至****。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函,于****发布“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9个小区)暂停招投标活动公告”。
经调查了解,异议已处理完毕,恢复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原****发布的“平和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9个小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载明的所有内容不变,鉴于暂停期间影响,原公示期相应顺延,顺延至****(顺延期间仍为有效公示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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