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珍”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LWZB****)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五指山珍”区**** 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
中标人:海南广弘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06.580818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LWZB**** 区****
二、项目名称:“五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广弘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万宁市****
中标(成交)金额:106.5808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海南广弘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五指山珍”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
施工范围:施工(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纪升智
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政发、吴坤明、林昌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收取,由甲方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000.00元(人民币)。
理
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海南广弘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为:91.74分。
2.采购信息及成交结果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有关本项目成交结果信息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成交结果公告与成交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成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海口市****
联系人:
郝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郝天龙
(签名)
海南六维招标代理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代
01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7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五指山珍”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 一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 第1页共1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装饰工程 636038.04 18133.56 10543.69
2 安装工程 435282.08 9317.53 4162.71
合计 ****.12 27451.09 14706.11
****27
竞争性磋商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五指山珍”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 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
项目编号 LWZB****
1 投标人报价(元)
大写: 壹佰零陆万伍仟捌佰零捌元壹角捌分
小写: ¥****、18元
2 其他承诺
注:1、投标总金额包括本包招标书中要求的所有货物、服务、税等费用;
2、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提供对应本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没有其他承诺,则填“无”,
投标人(公章):海南
公司 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注:在开标时,投标人可单独携带此第二次报价函,并盖好公章。评审现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知开始第二次报价时,方可在磋商小组的监督下现场填写第二次报价函,并递交,如未携带此第二次报价函,第二次报价函则以代理机构现场派发的为准,现场派发版无需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按手印视为有效。
有限公司 弘润建筑工程 六维招标代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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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点击登录查看(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五指山珍”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 一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五指山珍”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标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 的名称)
接)企业为海南广弘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5人,营业收入为10144.68万元,资产总额为16708.94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抵押相应责任。
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海南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声明函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1模版,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H /
招标代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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