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
发布时间:****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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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于<****>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在 开标,并于<****>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湖北庆中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联合体】赤壁恒邦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20> | |
质量(如有)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60> | <660> | <66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至<****>(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11>日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