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纳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调查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泸州市**** | 456,000.00元 | 98.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测绘服务 | 纳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调查 | 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的成果满足部、省、市和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省、部核查 | 以部、省、市、区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要求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丹晓萍、刘天鹏、李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周良斌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