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木圭镇竹社片区****(项目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木圭镇竹社片区****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排污管起点为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接口,由接口处采用埋管沿已规划的园区****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预中标人 | 中交一航局西南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交一航局西南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贰万玖仟柒佰零陆元捌角陆分(¥****.86)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陈路(注册编号:桂****3243;身份证号:12022*********11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贵信(身份证号:45240*********09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玉林市**** 2、百色市**** 3、容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EPC)(合同金额:11733.1641万元); 4、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道路连通工程EPC总承包(合同金额:51195.7857万元); 5、南深高铁容县南站交通枢纽综合体项目--停车场、站前大道、南站大道西段工程(EPC)(合同金额:21933.964万元)。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肆万捌仟零陆元伍角贰分(¥****.52)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罗国露(注册编号:桂****0878;身份证号:45250*********12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其龙(身份证号:45252*********877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博白县城东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K0+740-K4+800)(合同金额:29477.17万元); 2、玉林市**** 3、博白县城东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博白县城东大道扩建工程一标段(K0+00~K0+740)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5494.5600万元)。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伍万陆仟捌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89) | ||||||
工期 | 3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林玉琼(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232*********002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栋耀(身份证号:45212*********06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柳州市**** 2、柳州市**** 3、柳州市****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因以下原因被否决投标: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