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市****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
竞价开始时间:
****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 09:00:00
采购预算合计(元):
26238
评审方式:
最低价格评审法
供应商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通用等。其余详见技术参数附件。
其他要求:
1、交货地点:厦门市公安局机关大院。 2、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设备参考品牌表(若有,不少于三个同档次品牌)。
项目备注:
1、质保内容:供应商保证报价货物的质保期至少为三年原厂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免费提供零部件(超过合理使用周期的易损件除外)的更换。 2、响应维护时间: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在接到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负责安排制造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付款方式: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7%,待质保期满支付合同总额的3%。 4、本项目为交钥匙总包价。报价人须以人民币报价且报价总价应含货物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包括产品检验检测)、安装调试(包括安装所需的辅材、配件等)费用、税收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6、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单位通过信用中国 7、(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前三年内无如下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质保期:
三年年
交付时间:
**** 00:00:00
交付地点:
厦门市公安局
结果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