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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云南昭通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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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
发布时间: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盐津县开展盐津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项目名称:盐津县****

评估主体:盐津县人民政府

评估部门: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涉及的部门

评估实施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评估范围:拟申请征收土地面积为2.0730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村民委员会5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盐井镇水田村民委员会柏杨、料目、石岗、班竹、文家村民小组。具体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评估原则: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评估,重在化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做到重大决策科学、平等自愿、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项目建设及评估重要性

该批次实施对增强民众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启动该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征求公众及社会团体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位置征地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企事业社会团体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本事项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事项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本事项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本事项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本事项拟征收补偿的情况;

6.本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7.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看法;

8.媒体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9.同类事项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10.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对该项目征地拆迁和项目实施的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项目主管单位反映。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天(日历天)。

六、联系方式

意见收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盐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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