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
成交费率: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大队目前共计人员43人,实际就餐人数根据当日在位人数确定),拟选择本项目供应商1名,采购肉制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调味品、奶制品、水果等九个类别(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 服务期限:1年,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1+1+1模式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按1+1+1模式进行是指,上一年服务期的服务质量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续签订下一年合同,否则1年服务期合同到期将自动终止) 服务需求: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标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蚌埠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
联系人:范工
电 话:****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