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一批通用物资(整芯阻燃输送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一批通用物资(整芯阻燃输送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中意胶带有限责任公司 | 宁顺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839.326840 | 3908.69676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1、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100033、**** 2、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060056、**** 3、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060204、**** 4、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060055、**** 5、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000018、**** 6、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000016、**** 7、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000019、**** 8、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级、MIB960008、**** | 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800S、MIB060213、**** 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1000S、MIB060210、**** 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1250S、MIB060135、**** 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1400S、MIB060209、**** 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1600S、MIB090109、**** 6、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1800S、MIB090108、**** 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2000S、MIB090107、**** 8、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PVG2500S、MIB120095、****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业绩 | 1、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输送带集中采购项目、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11 2、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 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战略合作协2023-2024年输送带采购项目、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03 3、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2024.04 4、陕西有色 榆林煤业有限公司输送带采购项目、陕西有色 榆林煤业有限公司、2024.03 5、中煤能源集团陕西榆林能源化工公司大海则煤矿输送带项目、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05 6、陕西煤业物资集团 榆通有限责任公司输送带采购项目、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07 7、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采购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2023.02 | 1、输送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2022-7-21(2份,不同合同编号) 2、输送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2020-7-14(2份,不同合同编号) 3、输送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2020-7-16 4、神东煤炭1.6米PVC输送带短名单邀请询价采购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5、输送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6、输送带、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6-16 7、曹家滩矿井第三套大采高综放工作面顺槽可伸缩胶带输送机胶带采购、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2021-2-18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陈云 电话:****
邮箱:****@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