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一批通用物资(钢丝绳芯输送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一批通用物资(钢丝绳芯输送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奋飞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山东康迪泰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47.374000 | 2287.599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1250、/、MIB090340、**** 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2500、/、MIB090134、**** 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3500、/、MIB120134、**** 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4000、/、MIB120181、**** 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4500、/、MIB120180、**** 6、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5400、/、MIB120178、**** | 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1250、MIB080228、**** 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2500、MIB080133、**** 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3500、MIB080224、**** 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4000、MIB080223、**** 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4500、MIB080222、**** 6、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ST/S5400、MIB080220、****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业绩 | 1、2022年3月第1批非港口专用输送带第2包批次集采合同(宁煤集团)、点击登录查看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点击登录查看2021年9月第1批非港口专用输送带(神东煤炭分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3、点击登录查看2021年9月第1批非港口专用输送带(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点击登录查看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4、工业品买卖合同、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5、大南湖一矿专用输送带合同、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6、大南湖一矿专用输送带采购合同、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7、2022年7月第1批非港口专用输送带第1包批次集采合同(神东煤炭分公司)专项采购合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8、哈选阻燃输送带买卖合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9、点击登录查看2021年9月第1批非港口专用输送带(神东煤炭分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 1、阻燃防撕裂钢丝绳芯输送带采购、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 2、小保当煤矿阻燃防撕裂钢丝绳芯输送带采购、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3、卡拉加斯项目胶带、科大重工集团(郎溪)有限公司、**** 4、泰国南邦矿业胶带、青岛易货易成跨境易货贸易有限公司、**** 5、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输送带采购合同、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月 6、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采购、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 7、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采购、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2024年4月 8、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采购、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024年5月 9、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采购、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陈云 电话:****
邮箱:****@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