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中心大楼负1-3层和11-16层分割及精装概念设计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GDJS-****)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中心大楼负1-3层和11-16层分割及精装概念设计:
中标人:河南小麦办公空间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37.4元/m²
二、其他:
采购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中心大楼负1-3层和11-16层分割及精装概念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S-****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
2、开、评标地点:信阳市****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价 |
1 |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中心大楼负1层、1-3层和11-16层分割及精装概念设计等 | 河南小麦办公空间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 | 37.4元/m²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腾飞(业主评委)、弓劼、刘冬黎。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优惠收取代理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成交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期限: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信阳市****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 ****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信阳市****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589de724-28e9-4ffd-ab0b-965fc988334b&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