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1标段中标侯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1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第1名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仝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96.570889万元 | 合格 | 360天 |
第2名 | 广西建科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261.343213万元 | 合格 | 360天 |
第3名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99.590125万元 | 合格 | 36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仝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韩燕声 | 桂****1601 |
广西建科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钟燕扉 | 桂****9352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石忠军 | 桂****053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仝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广西建科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地址:柳州市****
联系人:董良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
联系人:郑毅平
电话:****
电子邮件:/
郑毅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0297
5
0
0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1标段 |
招标项目编号 | E******** |
招标人 |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包含红阳路云岭区74号、雅儒路汪家巷9号、10号、青云路53号、61号、光明路西一巷2号、16号、太平西街72号、84号、青云路南三巷5号、8号、曙光西路2号、5号、7号、8号、26号、45号、209号、小南路79号、小南路后街1号、中山西路樵家巷9号、西柴街81号、中山西路80号、长青路120号、文笔路69号、谷埠路大同巷13号等26个单体,主要分布在柳州市****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417工程开标室(25人)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仝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牵头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广西仝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仝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总价 | ****.89元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韩燕声,注册编号:桂****1601,身份证号:********0987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良洁(身份证号:********422X)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广西建科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总价 | ****.13元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钟燕扉,注册编号:桂****9352,身份证号:********0556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炳兰(身份证号:********6117)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焙烧4#5#炉厂房加固工程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总价 | ****.25元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石忠军,注册编号:桂****0536,身份证号:********2114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赖新燕(身份证号:********0024)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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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