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Sheet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破产管理人选择结果告知书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各机构:
 
我院民二庭移送的苏州市大仲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一案,经本院随机摇号,最终确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首
选为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
 
特此告知!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