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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湾镇安石村三组土地流转项目(263亩)中标通知(原标题:盘湾镇安石村三组土地流转项目(263亩))

江苏盐城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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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湾镇安石村三组土地流转项目(263亩)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盐城市****
项目状态 --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11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263.00亩
联系方式: --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盘湾镇 村(社区) 安石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
是否续租
交易面积 263.00亩
质量等级 --
利用现状 --
项目描述 盘湾镇安石村三组土地流转,面积约263亩(最终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确定流转面积),流转地块位于安石村三组境内(原安石九组),排灌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自行看田状况)。流转底价为1100元/亩/年,流转用途为规模农业生产,流转期限为3年,即从****至****,最后一季不得种植影响下茬种植的农作物。另缴纳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和土地流转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发包方指定账户。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良种补贴、秸秆还田、稻谷补贴、规模农业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因中标人发展高效农业生产导致取消对农户的耕保补贴,中标方需承担对农户的耕保补贴。流转期限到期后,中标人自行拆除自行投入建设的可移动设施和设备,中标方投入建设的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发包方。详见土地分布图。 若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土地流转金但无除青苗外的任何赔偿(包括土地整治、水利及设施投入等),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3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承包期满后无息退还,合同签订时缴纳第一年的土地流转金。
项目位置 盐城市****
项目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坐标拐点 --
流转用途 粮食生产
种养品种 粮食种植
补充说明 --
项目审查表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IMG_0008.jpgIMG_0009.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点击登录查看
经营权人 --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3年0月
标段描述 盘湾镇安石村三组土地流转,面积约263亩(最终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确定流转面积),流转地块位于安石村三组境内(原安石九组),排灌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自行看田状况)。流转底价为1100元/亩/年,流转用途为规模农业生产,流转期限为3年,即从****至****,最后一季不得种植影响下茬种植的农作物。另缴纳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和土地流转服务费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缴纳到发包方指定账户。地力保护金由农户所得,良种补贴、秸秆还田、稻谷补贴、规模农业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因中标人发展高效农业生产导致取消对农户的耕保补贴,中标方需承担对农户的耕保补贴。流转期限到期后,中标人自行拆除自行投入建设的可移动设施和设备,中标方投入建设的不可移动的基础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发包方。详见土地分布图。 若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原因,招标方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土地流转金但无除青苗外的任何赔偿(包括土地整治、水利及设施投入等),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3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流转保证金(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承包期满后无息退还,合同签订时缴纳第一年的土地流转金。
交易面积 263.0000亩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53000.00
交易底价 1100.00元/年/亩
成交缴款方式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补充说明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联系电话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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