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
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人民群众不动产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皖自然资〔2020〕157号)有关规定,我局经权籍调查,拟对下述宗地予以公告确权。
宗地坐落:宣州****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鳌峰西路78号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1办公室,联系电话:****)。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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