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龙岩市兴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龙岩市****
中标(成交)金额:1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龙岩市兴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车载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等 | 科曼;科曼;理邦等 | EV3;S1A;SE-1201等 | 1套;1套;1套等 | 29500;34800;19200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甘香、陈益敏、王炳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按1.5%缴纳;成交金额在100万—50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按1.1%缴纳;按上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代理服务费总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包干收取。注:a、按上述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b、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请响应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点击登录查看莆田分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③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莆财购(2017)2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审查:根据采购文件第32页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2、响应人须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规定,莆田市康瑞德医药器械有限公司、福州禾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俊(莆田)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该项的书面承诺函,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响应;
根据采购文件第11页“★16 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必须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任一重要条款(带★号条款)的将导致响应无效。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大点所有技术参数条款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上述“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或者所响应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或者所响应货物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并提供网址),或者谈判小组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的规定,泉州市****
江西弈正堂贸易有限公司、龙岩市鑫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龙岩市兴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无。
3.成交供应商可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4.未成交供应商可至福建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落标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